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浓重的血腥味在清冷的夜空中弥漫,火把噼啪作响,映照着深坑中那头已然毙命的巨大野猪。

兴奋过后,冰冷的现实摆在程立秋和孙猛面前——如何将这足有两三百斤的庞然大物从近两米深的坑里弄出来?

“立秋哥,这……这咋整上去?”孙猛看着那死沉死沉的野猪,犯了难。

两人累得够呛,凭力气硬拉上去几乎不可能。

程立秋喘着粗气,大脑飞速运转。

硬拖不行,目标太大,而且这血腥味……

他警惕地环顾四周漆黑的树林,火光之外是无尽的黑暗,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窥视。

夜间的山林是猛兽的天下,野猪的血腥味很可能引来狼,甚至熊瞎子!

不能等!

必须尽快处理!

一个大胆的念头瞬间闪过。

“不弄上来了!”程立秋当机立断,语气果决,“就在坑里,把它分解了!”

“在坑里?分解?”孙猛一愣,但立刻明白了程立秋的意图。

整猪目标太大,太扎眼,根本没法悄无声息地运回屯子。

一旦被有心人(尤其是程家或者王会计那样的人)看见,后患无穷。

分解成肉块,用麻袋装走,是最隐蔽的办法。

“对!趁热放血,分解!咱们动作得快!这味儿太冲了!”程立秋说着,毫不犹豫地拿起锋利的砍柴刀,噗嗤一声就跳进了坑里。

坑底空间狭小,充斥着浓烈的血腥和野猪身上的腥臊气。

程立秋顾不得这些,他深知时间的紧迫。

他让孙猛在上面举着火把照明警戒,自己则蹲在尚有余温的野猪尸体旁,开始动手。

上辈子多年的艰难生活,磨砺了他各种生存技能,包括处理牲畜。

虽然野猪庞大,但他下刀极有章法。

先是找准颈部血管位置,进行最后的放血(虽然大部分血已流在坑里),这样肉能保存更好。

然后,沿着关节和筋膜,熟练地开始卸腿、分解肋排、起里脊……

砍柴刀毕竟不是专业的屠刀,分解如此大的野兽异常费力。

程立秋咬紧牙关,额头青筋暴起,汗水混合着血水从脸颊滑落。

刀刃与骨骼摩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嘎吱声。

孙猛在上面看得心惊肉跳,又佩服不已,他从未见过如此果决狠辣的程立秋。

“猛子,把麻绳扔下来!先把卸下来的前腿绑好拉上去!”程立秋在下面喊道。

孙猛赶紧照做。

一条硕大的前腿被拉出坑外,沉甸甸的。

接着是后腿、两大块肋排、整片的五花肉、里脊……

程立秋如同一个最高效的屠夫,在狭小的空间里奋力作业。

猪头最难处理,但他还是硬生生地用刀和斧头(孙猛递下来的)将其砍下。

最后是内脏。

猪心、猪肝是好东西,小心取出。

肠肚之类味道大又难处理,程立秋想了想,没有扔掉,而是用绳子捆了,让孙猛拉到旁边一棵大树的高枝上挂起来。

“立秋哥,这臭烘烘的玩意挂树上干啥?”孙猛不解。

“敬山神,也喂山神。”程立秋抹了把脸上的血汗,喘着气解释,“老辈的规矩,得了大山货,留下点零碎,算是感谢山神爷赏饭,也免得别的饿急眼的家伙惦记咱们手里的肉。”

孙猛似懂非懂地点点头,觉得立秋哥懂得真多。

忙活了将近两个小时,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。

巨大的野猪彻底变成了一堆分门别类的肉块,堆在坑外。

程立秋这才疲惫不堪地从坑里爬上来,浑身如同从血水里捞出来一样。

两人看着地上这堆成小山的猪肉,都忍不住咽了口口水。

这得有多少斤啊!

“快,装袋!”程立秋不敢耽搁,拿出带来的几条厚实麻袋(原本准备装整猪或抬猪用的),将肉块分装进去。

两条后腿装一袋,前腿和肋排装一袋,五花肉和里脊等好肉单独装一袋,硕大的猪头单独一袋。

足足装了四大麻袋!

每袋都差不多有五六十斤重,两人试着扛了一下,极其沉重,尤其是对他们这两个劳累了大半夜的人来说。

“立秋哥,这……咱俩能扛回去吗?还得走那么远山路……”孙猛面露难色。

“不能回屯子!”程立秋果断摇头,“直接去公社!赶早去供销社门口等着!这肉必须尽快出手,留在手里是祸害!”

回屯子目标太大,根本瞒不住。

只有直接去公社供销社,换成钱,才是最稳妥的。

两人歇了口气,咬紧牙关,用杠子抬起最重的两袋肉,踉踉跄跄地开始往山下走。

剩下的两袋,只能先藏在附近的灌木丛里,稍后再回来取一趟。

山路崎岖,肩上重担如山。

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难,汗水湿透了内衣,肩膀被杠子压得生疼。

但巨大的收获前景支撑着他们,两人互相鼓着劲,拼着一股狠劲,在天色大亮时,终于将第一趟的两袋肉扛到了山脚下。

顾不上休息,立刻返回去扛剩下的两袋。

第二趟更加辛苦,体力消耗巨大。

等所有肉袋都运到山下通往公社的大路附近时,两人几乎累瘫在地,胳膊腿都在不受控制地颤抖。

“歇……歇会儿……不行了……”孙猛瘫在地上,大口喘气。

程立秋也靠着一棵树坐下,胸腔如同风箱般起伏。

但他不敢多歇,催促道:“猛子,再坚持坚持,必须赶在供销社上班前到那儿!”

两人咬着牙,再次抬起沉重的麻袋,一步一步朝着十几里外的公社挪去。

一路上,遇到早起的村民,看到他们这血呼啦擦、扛着沉重麻袋的样子,都投来惊疑的目光。

程立秋只含糊地说是在山里打了点野物,去公社换点钱。

等到他们终于看到公社的轮廓时,太阳已经升起来了。

两人如同从水里捞出来一样,浑身汗透,狼狈不堪。

赶到供销社门口,大门还紧闭着,还没到上班时间。

两人把四个血淋淋的麻袋堆在墙角,自己也靠着墙根瘫坐下来,几乎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了。

没过多久,一个穿着蓝色中山装、梳着干部头、拿着钥匙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,看样子是供销社的主任。

他看到墙角两个血葫芦似的人和大麻袋,吓了一跳:“哎呦!你们俩这是咋整的?打架了?这是啥东西?”

程立秋挣扎着站起来,尽量让自己显得镇定些:“主任,您好。我们是靠山屯的,昨晚上在山里下了个套,弄了头野猪。这不,赶紧拉过来,看看咱们供销社收不收?”

“野猪?”主任一听,来了兴趣,走上前小心地打开一个麻袋口,看到里面白花花红彤彤的新鲜猪肉,尤其是那条粗壮的后腿,眼睛顿时亮了,“嗬!好家伙!真是不小!你们俩弄的?能耐啊!”

这年头,猪肉是紧俏货,虽然供销社有猪肉供应,但量少,而且要肉票。

这么大一头野猪,可是难得的好东西!

无论是内部消化还是处理给相关单位,都是抢手货。

主任脸上的惊讶变成了热情的笑容:“收!当然收!这么好的野味,哪能不收!快,打开我仔细看看!”

程立秋和孙猛连忙把几个麻袋都打开。

主任仔细检查了猪肉的品质,连连点头:“好!真好!是壮年野猪,肉瓷实!就是这处理得有点糙……不过没关系!”

主任沉吟了一下,心里飞快地计算着。

按规矩,野味收购价可以比家猪稍高一点,而且不用票。

现在黑市猪肉能卖到一块七八甚至两块,他给的收购价也不能太低。

“这样吧,小伙子,”主任拍拍程立秋的肩膀,“我看你们也不容易,这肉我都要了。整体按毛重算,这看着得有二百五六十斤吧?我也不细称了,给你们按二百六十斤算,一斤给你们一块一毛钱,怎么样?这可比柜台收猪鬃猪胆零碎划算多了,也省得你们麻烦!”

一块一毛钱一斤!

二百六十斤就是二百八十六块钱!

程立秋心中狂喜,这价格远超他的预期!

他原本想着能卖到八九毛一斤就顶天了!

孙猛更是惊得张大了嘴巴,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!

程立秋强压住激动,面上露出为难的神色:“主任,这……我们兄弟俩拼了命弄来的,这野猪凶得很……您看能不能再加点?而且这猪头、猪下水我们都没算呢……”他指了指单独装着的猪头。

主任哈哈一笑,他就喜欢跟明白人打交道:“行!看你们俩是实在人,也是真有本事!这样,猪头算搭头,我再给你们凑个整,二百九十块钱!以后你们再弄到这样的好山货,直接来找我!我姓赵,是这的主任!保证比你们零卖划算!”

二百九十块!

巨款!

真正的巨款!

程立秋知道这已经是极好的价格了,立刻见好就收,伸出手:“成!谢谢赵主任照顾!以后有好东西,一准先给您送来!”

赵主任满意地笑了,和程立秋握了握手:“痛快!小同志怎么称呼?”

“程立秋,靠山屯的。这是我兄弟,孙猛。”

“好,程立秋,孙猛,我记住了。”赵主任拿出钥匙打开门,让他们把肉抬进去过秤(虽然说了毛重,但程序还是要走),然后亲自去会计室支了钱。

厚厚两沓大团结(十元纸币),外加几张零钱,塞到了程立秋手里。

崭新的纸币散发着诱人的油墨香气。

程立秋仔细数了一遍,没错,二百九十元整!

他冲孙猛重重地点了下头。

孙猛激动得脸都红了。

两人千恩万谢地告别了赵主任,走出供销社,感觉脚步都轻快了许多,仿佛一夜的疲惫都一扫而空!

“立秋哥!二百九!二百九十块啊!”孙猛声音都在发抖,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!

“嗯!”程立秋也是心潮澎湃,但他很快冷静下来,“走,先找个地方洗把脸,吃点东西。”

两人在公社的公用水龙头那里简单冲洗了脸上的血污,然后找了个早点摊,奢侈地一人买了五个大肉包子,狼吞虎咽地吃下去,感觉浑身又充满了力气。

吃完包子,孙猛看着程立秋手里的钱,认真地说:“立秋哥,这钱你拿大头。陷阱主要是你安排的,主意也是你出的,分解野猪几乎都是你干的活,我就出了把力气。我拿两成就行!”

程立秋看着孙猛诚恳而坚定的目光,心里暖流涌动。

这就是他的好兄弟!

他一把将钱塞进孙猛手里,严肃地说:“猛子,这话我不爱听!没有你,我一个人挖不了那么大的坑,也扛不回这些肉!咱们是兄弟,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!这次必须平分!一人一半!”

“可是……”

“没有可是!”程立秋打断他,“第一次合作,必须平分!以后再干活,咱们再按功劳细算。这钱,你拿着,145块!回家好好藏起来,别声张,想买啥买点,剩下的留着娶媳妇!”

说着,他不由分说地数出一百四十五块钱,塞进孙猛的口袋。

孙猛推辞不过,看着手里厚厚的钞票,眼圈都有些发红,重重地点了点头:“立秋哥,我……我以后就跟你干了!你说咋干就咋干!”

“好兄弟!”程立秋拍拍他的肩膀,“走,先回山上把工具拿了,然后回家好好睡一觉!累瘫了!”

两人返回山林,取了藏起来的铁锹等工具,然后各自回家。

程立秋回到牛屋时,魏红正焦急地等在门口,看到他浑身狼狈但满脸喜色地回来,这才松了口气。

“立秋,你们……”

程立秋把她拉进屋里,关上门,然后从怀里掏出那厚厚一沓钱,笑着放在她手里。

魏红看着手里那一大摞大团结,整个人都懵了,手抖得厉害,声音发颤:“这……这哪来的这么多钱?你们……你们真去打劫了?”

“想啥呢!”程立秋笑着低声把昨晚猎到野猪、分解卖钱的事简单说了一遍。

魏红听得惊心动魄,后怕不已,但看着手里实实在在的巨款,巨大的喜悦终于冲垮了担忧,她激动地扑进程立秋怀里,又哭又笑:“太好了!立秋!太好了!我们有这么多钱了!”

“嗯,有钱了。”程立秋抱着媳妇,感受着这份来之不易的喜悦,“这钱你收好。该买啥买啥,厚被子、新棉衣、粮食、油盐酱醋,再买点好的,给你补补身子。不过,千万别在外人面前露富,尤其是我爹娘和大哥三弟他们。”

“我知道!我知道!”魏红连忙点头,像捧着宝贝一样把钱小心地藏进炕洞深处的瓦罐里,那里面的家底瞬间丰厚了无数倍。

巨大的疲惫感袭来,程立秋连饭都顾不上吃,倒头就睡。

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,直到下午才醒过来。

醒来后,吃了魏红热好的饭菜,精神恢复了不少。

看着家里渐渐充盈的物资,和媳妇脸上满足的笑容,程立秋感到前所未有的充实。

但他的手并没有停下。

野猪的成功给了他极大的信心,也让他看到了更快积累资金的可能。

松鼠来钱太慢,野猪可遇不可求。

他想到了另一种价值更高、但同样难以捕捉的猎物——紫貂。

那玩意儿动作快如闪电,极其机警,藏在密林深处,寻常猎人难以捕捉。

但它那一身皮毛,油光水滑,是真正的“软黄金”,一张上等紫貂皮,在这年头卖到八九十甚至上百块都不稀奇!

抵得上几十张松鼠皮!

上辈子当护林员时,他跟一位老猎人学过几手绝活,其中就包括“看貂道”和下“大板夹”。

这需要极高的技巧和耐心,但他有信心。

休息了一下午,第二天一早,程立秋又去找孙猛。

孙猛家正在吃早饭,看到他来,热情地招呼他一起吃。

孙猛看到他,更是两眼放光,显然还在兴奋中。

程立秋把想捕捉紫貂的想法跟孙猛说了。

孙猛一听紫貂皮的价值,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:“一张皮就能卖八九十块?!我的娘哎!那玩意比野猪还金贵?干!必须干!立秋哥,你说咋干就咋干!”

程立秋笑道:“别急,那东西灵得很,不好抓。需要先做家伙事——大板夹。走,先去准备材料,该买就买,接着去我家,我教你做。”

两人准备好以后,来到牛屋,程立秋将一些韧性好的硬木条和钢丝(这些是他之前去公社零碎买的,本来想做其他工具),开始动手制作专门夹紫貂的大板夹。

这种夹子力道猛,灵敏度高,但又不能太大,否则容易被貂发现。

程立秋一边做,一边仔细给孙猛讲解要领:钢丝的弯折角度、触发机关的灵敏度、如何伪装等等。孙猛学得极其认真。

花了差不多一上午时间,两人做出了十几个看起来其貌不扬但内藏玄机的大板夹。

下午,程立秋带着孙猛进山,直奔他记忆中可能有紫貂活动的一片原始针叶林。

这里树木高大,林下植被相对稀疏,倒木和乱石很多,正是紫貂喜欢的栖息环境。

寻找“貂道”是关键。

紫貂活动有其固定的路线,多沿着倒木、石缝、特定的树根行走。

程立秋睁大眼睛,仔细搜寻地面那些几乎难以辨认的、细小的脚印和粪便痕迹,以及留在苔藓或软泥上的细微抓痕。

“看这里,”程立秋指着一处倒木下方几乎看不清的痕迹,“这是貂路,它经常从这棵倒木下面钻过去。把夹子下在这里,伪装好。”

他亲自示范,如何清理夹子周围的人类气味(用泥土或树叶搓手),如何将夹子巧妙地支在貂的必经之路上,并用极其轻微的细土或苔藓覆盖机关,最后再撒上一点自然落下的枯叶进行终极伪装。

整个过程小心翼翼,如同在进行一项艺术创作。

孙猛在一旁看得屏息凝神,大气都不敢出。

他这才知道,打猎有这么多学问,远不是挖坑扛枪那么简单。

两人沿着推测的貂道,小心翼翼地将十几个夹子逐一布下。

每一个夹子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。

等到全部下完,天色又近黄昏了。

回去的路上,孙猛异常沉默。

快到家时,他忽然非常严肃地对程立秋说:“立秋哥,这紫貂要是真打着了,卖的钱,我最多拿两成!你要是不同意,这活儿我就不参与了!”

程立秋一愣:“猛子,你这又是为啥?”

“立秋哥,你别嫌我说话直。”孙猛诚恳地说,“这野猪活儿,我出了大力,拿一半心里还稍微踏实点。可这紫貂,全是你的手艺!我就在旁边看了个热闹,打了个下手。这钱我拿多了,烧心!睡觉都不踏实!你就让我跟着学手艺,拿个跑腿钱就行!不然这兄弟我没法做!”

看着孙猛那憨厚却执拗的表情,程立秋心中感慨万千。

这就是他的兄弟,朴实,仗义,不贪心。

他用力拍了拍孙猛的肩膀,没有再坚持:“行!猛子,哥听你的!以后咱们兄弟,日子长着呢!”

第二天一大早,天还没亮,两人就迫不及待地进山“溜夹子”(检查陷阱)。

心情比之前等野猪还要紧张和期待。

紫貂的价值太高了!

他们小心翼翼地接近第一个下夹点。

没有动静。

夹子原封不动。

第二个,依旧没有。

第三个……还是没有。

孙猛的心情渐渐沉了下去。

难道这紫貂就这么难抓?

快到程立秋亲自下的一个夹子附近时,走在前面的程立秋忽然停下了脚步,做了个噤声的手势。

孙猛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。

程立秋缓缓拨开眼前的树枝,只见前方那处倒木下,一个钢丝夹子牢牢地闭合着!

夹子下面,压着一只体形细长、毛皮呈棕黑色、在晨光下泛着华丽紫褐色光泽的小兽!

不是紫貂是什么!

“夹住了!立秋哥!夹住了!”孙猛激动地压低声音叫道。

程立秋也是心跳加速,但他更冷静,仔细观察了一下。

那只紫貂已经死了,看样子是被夹子瞬间的巨大力量打断了脖子,没受什么痛苦。

毛皮保存得极其完整,没有丝毫损伤。

“好!”程立秋上前,小心地取下夹子,将这只价值不菲的紫貂提起来。

入手沉甸甸,毛皮厚实柔软,果然是好货色!

两人兴奋不已,继续检查剩下的夹子。

程立秋下的另外两个夹子,又收获了一只紫貂!

而孙猛下的那些夹子,要么没动静,要么被触发但没夹住猎物,显然在伪装的精细度和机关灵敏度上还欠火候。

但即便如此,一早上就收获三只紫貂,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!

看着这三只毛色华美的猎物,孙猛对程立秋的佩服简直五体投地。

立秋哥这手绝活,真是太厉害了!

程立秋仔细地将三张貂皮剥下(紫貂皮需要更精细的处理),处理好后的皮子看起来更加耀眼夺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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