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小松突然觉得,男女平等可以从这个时代开始,眼前的皇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,可是这件事情如何操作呢?
封建社会的礼法就认为,男尊女卑,朱小松马上就有了想法,首先自己编一个足够的理由,否则很难得到老百姓的认可,毕竟女孩子现在虽然可以上学了,但是现在的婚姻制度还是以前的例子,父母之命媒妁之言。
如果想要让女性彻底站起来,那首先第一个解决的问题就应该是婚姻。可是大明王朝现在实行的是三妻四妾,如果自己提出一夫一妻制度,恐怕引起很大的反对。
难道来个一夫多妻制?事情只能一点一点做,饭也得一口一口地吃。
朱小松在大明日报刊登篇文章,从人类的产生,伏羲和女娲结合生下了人类,有了男人和女人,所以才有了家庭。
女人也能顶半边天,毕竟没有女人哪来的小孩。写了半截就不知道写什么了。
毕竟,男尊女卑是儒家认可的,对方就得打着父母之爱子,则为知己深远。感情问题在明朝好像不行。
这怎么办?只能继续写下去,大明王朝的女子必须自愿嫁给对方。
短短的文章只有几十个字,刊登在大明日报之上,就引起了很多人的反对。
所有的父母都认为自己的儿女,就应该是自己的私有财产。毕竟这些老人他们从一开始当父母的时候,就是这么过来的。
如果说女孩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婚姻,天地就已经混乱了,伦理道德也就用不上了,这些封建先生来说,那是绝对不可以的。
既然舆论沸沸扬扬,朱小松立马就利用魏忠贤的名义发了一道圣旨,所有的人都必须领取结婚证。
夫人必须女方到场,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,一定要女性自愿。这是一条大明王朝规定的法律。
就算你是有钱人,你想纳妾,也必须经过女人的同意,这一下子舆论就爆了。
大家都对这个不认可,毕竟大明王朝属于男人的世界,怎么可以平白无故让男女平等?
虽然朝廷下发了圣旨,但是底下的官员都纷纷找理由推辞,你朝廷愿意下发圣旨,没问题,我们就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反对,强行让我们执行,我们就找各种理由推脱。
朱小松发现大明王朝的改革进入了深水区,现在简直就是动了儒家的根基。不但读书人强烈反对,连老百姓都拼命地反对。
可是这样做怎么办?朱小松发现自己坐在皇宫里想遥控天下,现在不灵了。
这样下去可不行,强行推动不行。只能把主意打到皇后的身上,皇帝和皇后作为第一张婚姻证的见证人。
朱小松本来以为有了这个例子,最起码大明王朝的官员应该配合,可问题马上就来了,皇帝并不是一个老婆,剩下的女人如果领结婚证的话,这问题又来了。
朱由校作为皇帝,第一个不同意,推着轮椅就找来了。
“太子,朕目前还是大明王朝的皇帝,领结婚证没有问题,你想过没有?朕还有好多个老婆,这个结婚证应该怎么办?”
朱小松哑口无言,别的女人也可以领结婚证,那结婚证的意义是什么?
看着眼前的皇帝,朱小松只能修改这条法律,官员和任何一个男人原配夫人必须领结婚证。
这条法律反对的意见不大,毕竟这些人他们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,原配夫人掌握了整个家庭的后院。
绝对不允许有别的女人跟自己平起平坐,在这条法律规定之下,所有的人似乎非常配合,可这根本就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。
这样下去的话,三妻四妾,人家就有人提出不同想法,我还有一个平妻,是不是也可以领一个结婚证?
朱小松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,现实跟自己想得完全不一样。只能又一次修改大明的法律,一个人只可以领一个结婚证。
老百姓反对的声音更大了,因为很多人还没有老婆,有老婆的现在后院起火,日子过得也不好。
偏偏这时候大明王朝日报上刊登出一句话,如果你爱他,就送她一个鳄鱼皮包。
使用的广告画面还是皇后的照片,这一下子彻底刺激了鳄鱼皮包的销售。
因为在明朝,原配夫人那都是娘家有一定的势力,毕竟这些女人他们想给这个官员当原配夫人,那可不是简单的事情。
首先做到的是门当户对,作为一个女儿出嫁的时候有嫁妆,跟丈夫的时候掌握了很多经济,很多人为了后院不起火,立马选择购买了一个高档的鳄鱼皮包。
王大人就是其中最特殊的一个例子,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寒门书生,因为科举制度才当上官,原配夫人是知府的女儿,虽然不是正妻生的,可是人家的爹牛逼啊。
王夫人陪嫁的东西非常多,不容易跟自己的丈夫领了结婚证,看到如果你爱一个女人,就应该送对方一个鳄鱼皮包。
天天嚷嚷着,你这个老王八是不是变心了?是不是喜欢小狐狸精?
王大人没有办法,只能到鳄鱼皮店准备购买,没想到这里的款式只有十几种,但是价格却非常的贵,500个大洋一个包。
自己一个月才挣200块钱,拼命攒的小金库就是为了包养外头的一个妓女,只能拿出来购买了一个鳄鱼皮包,一下子小金库就光了。
虽然老婆现在不闹事儿了,但对于自己的经济管控更加严格了。王大人对于这条法律政策是非常不满意,跟几个同僚喝酒聊天的时候,特意说出来自己心酸的经历。
可是没想到有好事之徒,就将这个例子写信发表在大明日报上。这一下子引发了舆论的讨论。
老百姓对于这条法律怨声载道,凭什么女人就得同意才能结婚?父母之命都这么多年了,也没有出什么事情,朝廷为什么要对这种制度进行改革?
穷人娶个老婆,可是非常不容易,再送一个鳄鱼皮包,这个日子还过不过了?